日前,神木市店塔镇店塔村民们实名反映:榆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雷正西在任职神木县委书记时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高会涛官商勾结,违规批复设立手续,致使环境污染严重,村民财产遭受巨大损害,生存环境受到极大侵害。
事实情况如下:
1、2010年8月之前,有关人员曾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在神木市店塔镇店塔村注册成立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均因考虑到环境污染与林区破坏等问题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请。
2010年8月,原任榆林市神木县县长的雷正西升任神木县委书记(2022年11月,雷正西因涉嫌受贿罪等被逮捕)。榆林市米脂县籍高会涛与绥德县籍雷正西是相邻县籍老乡,在二人暗箱操作下,2010年9月13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高会涛成为该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高管。2011年公司投产运营,之后又持续扩大规模。后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不顾村民抗议,在距居民区仅有100米之遥的地方,强行建成年产50万吨电石一体化的发电厂以及巨大的储煤库。
2011年8月,该公司扩建项目,在村民不知情况下,将村民170多亩庄稼强行铲毁,另将村里300多米长的围墙推倒。后遭到村民强烈阻挡,时任神木县政法委书记的张洪智在有关领导授意下,竞然带领60余名公安干警对阻挡群众当场拘捕多人。警告并威胁村民:“以后谁上访拘留谁。”
以前的青苗被毁后,现在此处耕地上已变成厂房
该公司投产至今,每天都有几百辆的运煤车经过村里大街小巷,飞驰而过的车辆带起的粉尘狼烟四起,且交通事故频发。加上储煤库里的漫天飞舞的煤灰,发电厂一百多米高的烟囱排放的黑烟,天空中常年是雾霾遮天。村民为了屋子里不进或者少进灰尘,长年不敢开窗。但是,即便掩门闭窗,房内每天还是会落下一层厚厚的煤灰。雾霾中含有的大量的有害物质与水蒸气结合后,在空气飘落,人抬头向上,脸上就有下濛濛细雨的感觉。四处飘落的有害气体能把汽车表面的金属漆面腐蚀,种植的庄稼难以生长,产量极低,甚至于生命力极强的野草在此就难以生存,之前屋顶上、树林里的小鸟和动物都逃亡异地,煤场未经处理的废水长期渗入地下,导致地下受到严重污染,抽出来的水气味发臭,颜色变黑,无法食用,村民们赖以生存多年的生态环境被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巨额利益驱使下无情的破坏。
据统计,10多年以来,村内居民因呼吸道严重感染导致肺部疾病死亡的人很多,其平均死亡年龄不到65岁。
电厂随处排放的废渣、氨水紧挨着村民自来水源
经检索发现,该电厂自成立以来,分别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陕西省生态环保厅以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固废处置不规范、相关项目配套设备未办理环评手续、在线设施未取得有效性审核合格标志、违法排污、相关设施未在限期内通过环保验收、污水处理站长期停运、废水超标排放、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建立配套环保设施等多项处罚事由作出多次责令停产整治、停止建设、限期整改的处罚决定,先后被罚款高达上百万元,仅已公布可查询到的数据便有24条环保处罚记录显示。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排污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八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止技术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是对国家法度的漠视,对法律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村民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的无情践踏,长期的水污染、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致使村民整日叫苦连天。
另外,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第六点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居民区(楼)、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不得建设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而现如今,因该电厂、电厂储煤库距居民区仅有100余米,氮氧化物排放射程500米左右,覆盖了全体村民的整个生活空间,该电厂的防护距离严重短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过短的距离,给居民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
被迫搬迁的补给费与当地房价相差较大,村民面临居无定所
因该公司生产厂房设立在居民区,且污染问题严重,村民经常联名投诉。据村民反应:政府迫于无奈,研究决定该公司2022年度停止生产经营,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公司经营期限延长又至2024年。
但是,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却把问题翻转,联合店塔镇政府领导张波,由张波以镇政府的名义组织村民召开首次会议,说要给村民另选址建设新农村,需要村民搬迁。全体村民均不同意搬迁。张波先后召开了三次搬迁动员会,第三次搬迁会议上,张波竟然称只搬迁,不再建设新农村;同时以1000-1200元/平方米另加人头费15.7万/人给村民补偿(该补偿价远低于神木市当地市场房价每平方米约8千余元的价格)。如此一来,村民搬迁后将面临居无定所,故全体村民更是不同意搬迁。
看到村民不愿搬离,市政府和镇政府便使出各种招数,在公司上班的,不同意搬迁的,让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在政府部门上班的,不愿搬迁就停职停薪;村民在村里办理个体户的,政府相关部门以处罚、强制拆迁等借口恐吓逼迫村民同意搬迁;部分村民因欠他人钱在神木市法院执行中,政府指示法院执行局强行拘留欠债的村民。除采取上述手段外,政府还给部分村民承诺,若村民同意搬迁,后期政府将部分工程承包给村民,予以诱惑。最终,在政府、公司等各方势力的压力下,大部分村民被迫签字搬迁,原本安逸生活的村民,现在变的流离失所,居无定处。现仍有10多家村民拒绝签字搬迁。2024年6月13日,政府已指示天然气公司停止给村民供气,致使未搬迁的村民只能用电磁炉、木材烧火等方式做饭,勉强度日。村民强烈要求电化公司电石厂搬离此地,还店塔村民一个安居乐业的住所。而不是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强迫村民搬迁。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解除劳动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企业辞退员工的理由明显违法,完全属于打压报复。据村民反映:拒绝搬迁村民的子女不管是在政府上班,还是其他公司上班的,现均被停止工作,何时搬迁了,何时才可上班。
村民认为,他们之所以现在处于这种难以为继的生活局面,正是由于雷正西等人以及店塔镇政府有关领导与该公司有关人员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下导致的。
该还公司安排人把废渣倒在耕地上,把氨水倒入饮用水附近,严重污染着耕地及水源。
村民希望神木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出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还全体村民一个公道。